为确保广交会安全有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及违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海关监管条例及有关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广交会的安全需要,广交会特制定以下安全与防火条例,参展商应严格遵守。
1、参展商应加强和提高其参展人员的安全防范与防火意识,积极配合广交会安全和消防部门,共同维护好广交会的秩序,确保广交会安全。
2、参展商应通知及约束其参展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参加广交会期间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特别是不得在展馆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参展商人员应凭有效进馆证件进入展馆,并在展馆逗留期间内始终将有效进馆证件挂于胸前,随时配合和接受广交会保卫人员的检查。参展商证件只限使用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或变卖、涂改。
4、除广交会特许的免检人员外,其它参展商人员均应自觉服从和接受门卫保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5、参展商应重视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财物(包括手提电脑)和展品。
(1)携带手提电脑的参展商,请务必向现场保卫人员申请电脑锁,并及时上锁,以防被盗造成损失。
(2)展品进入展位后,参展商应按时进馆,不提前离馆,并在展馆开放时间内至少安排1人留守展位,看管展品,以确保展品安全,防止被盗。所有展品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规定予以管理。
(3)每天闭馆前,贵重展品应存放于展柜、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
(4)经广交会同意陈列的管制刀具和枪械等展品必须存放于展柜内并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并派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
(5)每天开馆和闭馆时,参展商应及时检查数量,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广交会保卫部门(大会保卫办展馆保卫科)。
6、带剧毒展品、易燃易爆展品和带放射性展品,参展商不得携带展品实物进入展馆,只能使用图片、仿制代用品或模型展出。此类展品包括烟花、鞭炮、汽油、酒精、天拿水、氢气及广交会消防保卫部门认为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其它物品。
7、除指定吸烟区外,展馆室内的展厅、休息区、就餐区、咖啡厅、卫生间、会议室等任何区域禁止吸烟。
8、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消防通道均应保持畅通无阻。
(1)筹展期间,参展商不得在展厅门口或通道上堆放展品和搭装材料。
(2)展览期间,参展商不得将桌椅、展品摆出展厅通道,也不得在展厅通道或展馆任何公共区域派发产品目录、小册子、宣传资料等资料或礼品。
9、展品的布置或摆放应注意做到牢固与安全,参展商如需展品的演示或其它演示活动,事先应向广交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安排,演示时也应注意安全与维护展馆内秩序,确保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或对参观者、第三者构成任何潜在危险或骚扰。
(1)展品、展位内易燃装饰物应与展位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或发热电器保持不少于30CM的安全距离。
(2)展品,特别是可移动大型机械类展品应将其固定在安全位置,以防滑动。
(3)机械类展品的演示应由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操作,并安装防止随意启动装置,避免参观者或其它非专业人员随意启动操作。
(4)开幕后,机械类展品的现场展示,如需用汽油、酒精等易燃品,须由参展企业作书面申请,批准后经公安消防人员现场核查后,方可使用。
(5)演示活动不应使用高分贝音响,演示过程中所使用音响应严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10、所有展品属海关监管物品,展品因毁坏、丢失或被窃而不能复运出境的,参展商应及时向中国海关报告,对于毁坏的展品,海关根据毁坏程度估价征税;对于丢失或被窃的展品按照进口同类产品照章征税。
11、展位搭装应办理申报手续及进场手续,并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特装布展施工管理约定》的相关约定进行搭装施工,该约定是本条例的组成部分之一。
12、展览期间,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应安排已申报备案的值班电工留守值班,随时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13、参展商应特别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规电器或有故障电器或违反规程进行用电操作。
(1)展位用电应据实申报,未经广交会电工同意及在其指导下,不应私自随意从展馆固定配电箱或插座上引电或接电。
(2)机械类展品或申请24小时供电的参展用电设备,应确保无故障隐患,并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因参展商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广交会不负任何责任。
(3)若出现展馆固定配电箱开关保护跳闸而导致展位断电的,参展商应立即拨打广交会服务与投诉电话,由广交会安排电工到现场检查处理,参展商不应擅自重新合闸送电。
(4)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不应自行增加标准展位内的照明灯具,也不应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
(5)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应随时注意标准展位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脱落,如发现射灯脱落,应及时通知广交会,可拨打服务与投诉电话,由广交会安排电工到现场安装,以避免灯具引燃及损坏展品。
(6)展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烫斗等大功率电器,如特殊需要应事先向广交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广交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14、搭建两层展位特殊安全条例
(1)展位第二层不允许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2)展位第二层不允许安排任何演示活动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认为不安全的其他活动。
(3)展位第二层每平方米范围内洽谈人员不应超过0.5人,所摆放的展品及洽谈人员的总重量和单位面积重量均不超过通过审核的设计总活载值和单位面积活载值。
(4)广交会安排保卫人员定时进行巡查,参展商应积极配合,并随时确保不摆放超重展品或人员不过于密集等。
15、施工或筹展完毕后,所有施工工具、施工余料、包装材料及辅料等均应于展馆封馆前清理出展馆外,不应存放于展位内或展位背面(侧面)的空间内。如需临时存放的,请联系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参展商由中国境外携带入境的施工工具、施工余料、包装材料及辅料视同进口展品管理,需按中国海关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
16、展览期间,参展商应积极配合现场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
(1)清理展位内杂物、熄灭火种和消除可能存在的其它安全隐患。
(2)切断展位电源。
(3)存放好贵重物品(展品),给配备锁具的展柜上锁。 引用地址:http://www.ceetf.com/ServiceGuide/an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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