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 作者:gezhiying 2008-01-23 点击:
第八章 筹撤展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一、参展单位自运展样品的运输车辆进入流花路展馆大院和琶洲展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凭广交会发放的有效车证; (二)在车证规定的时间段内; (三)有参展商带车。 二、装卸货时限要求: (一)运输车辆进院后须服从广交会车管部门的调度。运输车辆装卸货不得超过2小时[30日晚撤展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1.75吨以下(含1.75吨),12座以下(含12座)的客货车辆限定在1小时内驶离],(上琶洲展馆二层展厅的运输车辆装卸货限1小时内),司机不准离车。 (二)由于集装箱体积大,移动慢,在馆内停放,将会严重影响撤换展工作,因此广交会不受理集装箱在大院内吊卸及存放业务,集装箱车辆进入流花路展馆大院和琶洲展馆筹、撤展区域以2小时为限[30日晚撤展车辆以3小时为限,1.75吨以下(含1.75吨),12座以下(含12座)的客货车辆限定在1小时内驶离],装卸货后应立即驶离。 (三)第一期所有撤展车辆须在21日13时前驶离展馆,(26.1机械及设备展区大型机电仪展厅撤展车辆延至21日22时驶离),违者将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三、装卸货地点: (一)筹撤展运输车辆须服从交通人员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及装卸货。 (二)两期筹、撤展期间,当流花路展馆大院和琶洲展馆筹撤展区内车位停满时,流花路展馆参展单位的运输车辆应暂停在人民北路非机动车道靠边排队等候,由流花路展馆5号门进院装卸货;琶洲展馆参展单位的运输车辆应暂停在大客车停车区等候,听从交通人员指挥进展区装卸货。 四、两期筹撤展期间运输车辆行驶路线: (一)流花路展馆 1、2号门进,经南广场、西马路、北马路至东马路方向行驶,车辆卸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并按单向循环行驶原则,选择位于西马路的3号门出口、位于东马路的6号门和1号门出口驶出广交会大院。 2、5号门进,经北马路、东马路、南广场至西马路方向行驶,车辆装卸完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并按单向循环行驶原则,选择位于东马路的6号门和1号门出口、位于西马路的3号门出口驶出广交会大院。 3、2号门和5号门只准车辆进入,不准车辆驶出。详见《流花路展馆筹、撤展期间院内行车线路图》(附件1-8.1) (二)琶洲展馆 1、由新港东路经展场西路进入各装卸区。 2、由滨江东路经展场西路进入各装卸区。 3、进入各装卸区的运输车辆,可根据停放位置选择展场中路、展场西路,由新港东路或滨江东路驶离展区。 4、展场中路不准货车南往北驶,详见《琶洲展馆筹、撤展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附件1-8.3) 五、车辆通行和停放限制: (一)流花路展馆 1、筹撤展期间,载客车辆一律不准在广交会流花路展馆大院内停放。 2、换展期间(10月20日18:00至24日20:00)所有交易团、商会的小车不得在广交会流花路展馆大院内停放。 (二)琶洲展馆 1、筹、撤展期间,载客车辆一律不准在展馆区域马路停放。 2、筹、撤展期间,超过10米长的车辆不得直接驶上二层展厅,须到大客车停车场过车再驶入。 3、筹、撤展(换展)期间驶上二层展区车辆每批限制在40辆以下,一小时内驶离展馆。 4、开馆期间所有车辆不准驶上二层展区。 六、琶洲展馆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细则 (一)筹、撤展期间客、货运车辆 1、车证的查验放行 (1)所有筹、撤展货运车辆凭琶洲展馆统一核发的筹、撤展车证并按车证上所注明的时间在场内装卸货物。 (2)筹、撤展期间,交易团、商会以及中心各单位公务用车均凭流花路展馆内停证或琶洲展馆停车证查验放行,持流花路展馆通行证的车辆只准通行,不准停放。 2、车辆的行驶路线、停放位置安排以及相关要求 (1)货运车辆 由新港东路调头(往西行驶)右转经展场西路、展场南路进入展品所在展馆指定货车停放区域(展馆南面),依次为25、24、23、22、21号馆,车辆装卸货后,可根据停放位置,从展场中路、新港东路驶离展馆。 相关要求: ●运输车辆进入广交会琶洲展馆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运输车辆应根据展品所在馆号,选择指定的货车停车位置停放,司机不得离车。 ●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展厅各出入口、通道以及非展馆指定的货车停放区域装卸货。 ●筹、撤展车辆(含集装箱车辆)2小时内[30日晚撤展车辆3小时内, 1.75吨以下(含1.75吨),12座以下(含12座)的客货车辆限定在1小时内]装卸完货物即驶离展场,不得超越规定时间在场内停放。 ●运送展样品的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展馆(机械及设备展区除外),只可停在展馆南面的大货车停车区装卸货,由参展商自行或委托展馆搬运人员运进或运出展厅。 (2)载客小车 由新港东路左转(往北行驶)进入中央车站下客,由滨江东路左转经会展西路进入展馆地下车库指定区域停放(以23号馆下方区域为主,位置不够时可扩展到22、24号馆下方区域)。 相关要求: ●凡进入琶洲展馆地下停车场停放的小车均由展馆西面唯一入口经过车底防爆安检后进入,驾驶员须持有琶洲展馆有效凭证。 ●禁止车辆在地下停车场过夜停放。 以上详见附件1-8.3《琶洲展馆筹、撤展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二)展览期间车辆 广交会琶洲展馆展览期间即10月15-20日,10月25-30日各类车辆须凭有效证件,按规定路线进出琶洲展馆。具体如下: 1、车证发放管理 (1)琶洲展馆设停车证,此证仅供车辆进出及停放广交会琶洲展馆之用。 (2)持流花路展馆内停证的小型车辆可在琶洲展馆进出与停放,但持琶洲展馆车证的车辆不得进入流花路展馆。 2、车证的查验放行 (1)交易团、商会/协会及有关单位免检公务用车凭流花路展馆内停证免检放行;持内停证但无免检标志的车辆经检查后放行。交易团接送巴士及酒店接送巴士凭琶洲展馆停车证放行。 (2)琶洲展馆穿梭巴士可凭琶洲展馆核发的停车证或流花路展馆内停证放行。 3、车辆行驶路线 (1)交易团巴士 由新港东路调头(往西行驶),经会展西路、滨江东路(往东)、右转进入草坪大客车停车场(琶洲展馆西北角)下客后,驶离车场。每天17:00后驶回车场上客后经展场西路、新港东路驶离会场。 (2)酒店接待巴士 酒店接待车由新港东路进入展场中路车站下客,下客后即驶离,经滨江东路、会展东路或会展西路驶离会场,下午经新港东路进入会展西路、阅江路、展场西路、展场南路货车停车区车位上客,从展场中路、新港东路离场。 (3)穿梭巴士 广交会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分别设置穿梭巴士停靠点,流花路展馆、琶洲展馆巴士对开。从流花路发车的巴士由新港东路、会展西路、展场西路、展场南路专用车位上下客,按规定时间发车,经展场中路、新港东路返回流花路展馆。 (4)出租车 新港东路左转(往北行)驶往展场中路出租车站临时停靠,上落客后驶离会场。 相关要求: ●琶洲展馆出租车站仅供的士临时停靠上下客之用,上下客后应立即驶离,不得在此停留等客。 以上详见附件1-8.2《琶洲展馆展览期间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示意图》。 (三)停车收费标准 1、持流花路展馆内停证的小车在琶洲展馆停放,不另收费。 2、持流花路展馆通行证的小车在琶洲展馆不准停放,只准通行。 3、持流花路展馆外停、临停车证的交易团接送巴士不准在琶洲展馆停放。 4、外贸中心内部公务车免费停放。 5、琶洲展馆、流花路展馆穿梭巴士免费停放。 6、在琶洲展馆停放的车辆,按物价局批准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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